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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額借貸中介虛構合同私下網簽 二手房交易成投訴重災區
【長沙樓市11月開盤預告】
近日,廣州市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公佈瞭2013年第三季度共受理投訴情況,該機構共接獲42宗投訴,已辦結27宗。經調查處理,撤訴案件10宗,占總 投訴量21.4%,為市民挽回經濟損失共計72825元。該協會負責人稱,在二手樓交易過程中,網簽合同方面導致的糾紛較為突出,主要為中介公司擔心買賣 雙方私下成交拒交中介費或是業主反價等原因所導致。
中介虛構合同私下網簽被投訴
據該協會提供的案例顯示,今年8月,業主黃某通過A中介公司促成與買傢童某簽訂《房屋買賣合同》,出售位於廣州市海珠區的物業,房屋交易價格為220 萬元。之後,黃某經其他中介公司獲知其物業可以240萬元出售。8月25日,黃某在利益驅使下將該物業通過B中介公司賣給另一買傢,在B中介公司與新的買 傢準備簽訂網簽合同時,發現其房屋無法簽訂合同,經查發現之前的A中介公司在未經其同意的情況下,已在存量房網上交易管理系統制作瞭一份網簽合同。8月 28日,黃某要求A中介公司撤下這份其未簽名的網簽合同,A中介公司以買傢童某不允許撤下合同為由拒絕撤下合同。9月5日,黃某向該協會反映上述問題。經 協會調查,A中介公司所制作的網簽合同,業主黃某確實未簽名,經調解,最後A中介公司及買傢童某同意撤下網簽合同。
未成立的網簽合同可要求中介撤除
據該協會相關負責人介紹,本季度消費者所投訴反映的問題主要涉及買賣雙方之間的合同糾紛、網簽合同糾紛以及認為中介公司的後續服務未達到之前的服務承 諾等幾個方面。其中,網簽合同方面的糾紛較為突出,發生此類糾紛的主要原因有:1.中介公司因擔心買賣雙方撤下網簽合同後私下成交,拒交中介服務費,為避 免損失而拒絕配合買賣當事人撤下網簽合同;2.因買賣雙方交易價格協商不成等原因,其中一方當事人為維護自身權益,不允許中介公司撤下未成立(註:買賣雙 方或其中一方未在網簽合同上予以簽名確認)的網簽合同或者要求中介公司撤下已生效的網簽合同。
對於中介公司的上述行為,協會均會告知其應當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履行網簽程序,如需維護公司權益應通過合法的方式。同時,消費者也應當遵守相關規定,並 通過合法方式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。對於未成立的網簽合同,買賣當事人可以要求中介公司將其撤下;對於已生效的網簽合同,買賣當事人應當通過協商或者司法途 徑解決。
新聞來源http://cs.house.sina.com.cn/news/2013-11-13淡水信貸借款/11293720617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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